赣建价[2020]1号 关于颁布2019版《江西省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费用指标》的 通知20200301起实施
来源: | 作者:段工 | 发布日期 :2021-07-16 | 1031 | 分享到:

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(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城市管理局、南昌市城乡建设局、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,省直有关部门:

  为加快我省城市照明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发展进程,满足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项目的计价需要。我厅组织编制了2019版《江西省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费用指标》(以下简称本《费用指标》),现予颁布。本《费用指标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市政养护的城市照明变配电设施、照明线路设施和照明设施的日常小修维护项目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             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           2020年1月2日